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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属、监护部门持上述证明,向各国**卫生部门申请获得“重生”资格(联合国卫生署也有审批权)。3、有资质的医生在卫生官员监督下,先将A本体麻醉,复制其灵魂,交给卫生官员,用电子邮件发往联合国卫生署,由卫生署安排将该灵魂存放入服务器中。4、同一医生在卫生官员监督下将A本体安乐死。5、同一医生在卫生官员监督下,启动克隆程序。6、A自身DNA克隆人婴儿出生,经检查无健康问题后,卫生官员联系卫生署,将A灵魂从服务器中“接出来”,交给前述同一医生,注入A新身体内。

    此外,克隆只能用克隆仓进行。

    也许有人会认为,婴儿在克隆仓内也是有意识和记忆的一个个体,因此在“重生”技术实践早期,部分国家也确实采用当婴儿还未出生,其大脑刚刚有自我意识就立即注入灵魂的做法。

    但是这样会导致一些问题,首先,婴儿出生死亡率虽然已经大大降低,克隆仓相较自然**更是安全稳定,但安全不是绝对的,让一个新灵魂没出生就可能死去,哪怕几率是万分之一,也确实不太妥当。

    其次,婴儿出生后才方便做全方面的身体健康检查,健康不是指有手有脚就算健康,还要进行一系列的测试,这种测试虽然技术上完全可以在克隆仓内进行,但最稳妥的还是等婴儿出生再进行。

    而且,克隆婴儿在克隆仓内的记忆,与新注入的灵魂,可以操作成不是“覆盖”的关系,而是“叠加”的关系,不能说是“鸠占鹊巢”,伦理上也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当然,在纯技术上,是完全可以做到抹掉某个人的所有记忆和思维,再让另外一个人的灵魂“鸠占鹊巢”的,但那显然也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最后,全世界逐渐接受了等克隆婴儿出生后再复制灵魂进入其体内的做法。

    依据现有法规,当那2500名前往比邻星b的先遣军队员灵魂被分别提取出来前,应当被麻醉。灵魂被复制出来后,肉体应当被安乐死。然后再将其灵魂备份,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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