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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能不说,当时见面这一幕挺有意思。

    因为这一天,宁卫民可是从头到脚的大变样了。

    他没穿着那身几乎天天不下身儿,已经磨得有些发白的半旧人民装而来。

    不再是平日里满身尘土,身上带着味道,上公共汽车都会遭人白眼的寒酸模样了。

    反过来他倒是刻意装扮过,体面得很。

    不但提前洗了澡,理了发,还花了大价钱置办了一身绝对时髦的行头。

    上身是一件黑色单皮夹克,下身是一条黄色卡其布喇叭裤,脚上踩着一双三接头皮鞋。

    就这三样,花了他二百块呢。

    另外,他左手腕儿上不但带了一块儿锃新的抗震西铁城手表。

    鼻梁子上还架着一副金边儿的蛤蟆镜。

    这又是一百六啊。
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像这样的打扮。

    那已经不仅仅是潇洒俊逸,富得流油能形容的了。

    更透出一股子鹤立鸡群的时尚味儿来。

    要知道,一般人对穿衣可还停留在最基础追求上呢。

    连的确良、腈纶这样的化纤玩意都能当成好东西。

    对式样啊,质料啊,颜色、饰物搭配什么的,统统不懂。

    只会对照外国的影视剧里的形象进行模仿。

    大陆内地的年轻人,谁要想穿出这股子《壮志凌云》的范儿,那简直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更别说这些东西又这么少见。

    一般人即使想买,找不着地儿,都未必能买到。

    所以单凭这副打扮,宁卫民走在王府井大街上回头率都不会低,进友谊商店恐怕都无需亮“派司”。

    至于在这偏僻的废品收购站,当然就更不用说了。

    他闪亮登场的效果必然是极为惊人的。

    而事实上,人还就是以貌取人的。

    别看宁卫民进来的时候,柜台里的牌局正进行的热火朝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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