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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样上百种食材,依然挑的眼花缭乱。

    戈登原本就觉得他在吹牛比,现在一听更是嗤笑出声。连食材都不知该如何选的厨师,至少是不懂得配菜的。

    “先做个绿芦笋尖。”他吩咐道。“换上厨师服,戴上厨师帽,作为厨师这点常识该有的,不然哪个饕客敢放心品尝你的食物?”

    赵雁翎被他支使的团团转,依言做好。

    先拾掇绿芦笋尖,抄起厨师刀总算找回点自信,在菜板上飞速切好。

    戈登眼睛亮了亮,点头道:“你们华国厨师,起码刀工是全世界顶尖的存在,这一点毋庸置疑!”

    赵雁翎心道跟我们华国厨师比,你们西厨那都称不上刀工,我们能把豆腐切成头发丝那么细,还能煮汤而不断,你们行吗?

    腹诽归腹诽,他没敢说出口。

    他在锅里加盐烧开水,把芦笋放里面烫四分钟,装冰箱冷藏保持口感,但留了很小的一份。

    为投其所好,他准备做个奶油酱汁。红头葱、大蒜和盐渍生火腿切丁,对此他有着近乎偏执的强迫症,把这些东西切的大小一致的像是从模子里扣出来的。

    戈登眼睛眯了起来,便宜徒弟好像没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差劲。刀工是野路子,但野路子被玩到巅峰,那就是开创。这份功力,完全可以和戈登见识过最牛逼的华国大厨比肩了!

    他们没看到,一个白了头发,脸上长老年斑的男人,挺胸收腹,身穿白衬衫黑马甲悄然立于门口正观望。

    切好后,赵雁翎又去拿其它种类的调味菜。戈登忍不住提醒:“味道并非花样越多越好。”

    赵雁翎心神沉浸在其中,不管不顾的以自己的方式忙活着。

    切好后,分别装在高透玻璃碗内。然后开始倒各种酱料,拿一把比挖耳勺也大不多少的勺子,挨着碗尝试。

    戈登再次提醒:“每尝完一种酱料,需要漱口,不然会影响味觉的判断力。虽然你只尝丁点,也照样有影响。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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