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狼来说,人高马大壮硕无朋的赵雁翎,也算是强敌一枚。
赵雁翎没想要赶尽杀绝,只解围眼下危机,能让它们知难而退最好。
所以,他没动龙脊,用的是皮鞭。
老黑和疙瘩振翅,它们本就习惯夜行,在夜色的掩映下如鱼得水。
因为要形成包围圈,赵雁翎所面对狼的数量不多,用鞭子缠住膘肥体壮头狼的脖颈,借势将它抡起挡住后来者的血盆大口。同时,还给邵义讲解:“撸啊撸玩过吗?ez瘦的跟鸡儿似的,近身肉搏谁也打不过,人也一样,想当探险家首先学会走位。遇上危险,下意识会往自己熟悉的地方走,那样反而会让你陷入危机。”
头狼甩飞撞第二匹狼身上,另外三匹狼从左右包围过来。这时候,换成普通人朝原路跑,跑是肯定跑不过狼的,早晚会被狼从后面扑肩撂倒。赵雁翎扯邵义往只有一匹狼的方向走,并且单手架住不足百斤重的邵义,略一用力将他轻飘飘送上树杈。
他的“举手之劳”却令水友兴奋起来,因为坐实了他们某些猜测:“老赵真不是一般人,他身体素质怕是已触摸到人类的天花板。”
狼就个体而言,比狮虎和豹子这种猫科动物相比实力悬殊的离谱。牙尖但爪不利,赵雁翎大胆的用鞭子把手砸在狼嘴巴子上,将它砸个跟头。
老黑和疙瘩俯冲,去抓狼眼,忙的一匹狼首尾不能兼顾,畏手畏脚的更别提去偷袭赵雁翎。
这时身后恶风袭来,他以耳辩位,充分表现出什么叫艺高人胆大。原来他侧身避过恶狼扑击同时,背对着狼伸出右臂穿腹而过,抱着狼原地画圈双手用力将它推了出去。
几匹狼撞的头晕眼花,紧密的配合在赵雁翎这频频碰壁,没捞着丁点好处。
借着淡淡的月辉,水友和邵义只看得赏心悦目,好像观摩绝世高手过招。
“老赵让我想起了杨过得到的神兵,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。”